6月25日,在浙江绍兴召开的全国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表彰大会上,我市平遥县通过各项考核,获得全国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
据悉,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由国土资源部具体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达标评比表彰活动,旨在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着力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增强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充分调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引导各方面积极主动地走集约高效利用国土资源的新路,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记者 张凯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