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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阳县公安刑警大队非法剥夺人身自由、野蛮执法、故意伤害、致人伤残
受害人:任建军、高峰、秦中云。
事实与缘由:2015年8月9日凌晨1时许,高峰、秦中云上完夜班下班后,叫我与他们一起吃饭,我答应了,一起在金鼎大酒店附近的小饭馆吃饭,2点多我回家睡了觉。
3点多高峰打电话说要到我家睡觉,我给开了楼门,但是等不上他到家,给他打电话,他说秦中云开的车被防暴队的人查住了。我于是穿上衣服下了楼,来到中钢大道(阳光惠贤小区巷对面)见到有四、五个人往他们车里拉秦中云,秦中云还说驾驶证被他们扣了。我问“你们是什么单位的,既不穿警服,又不开警车是什么单位的人,把人扣了我们去那找”。他们其中一个人说“刑警队的”,同时亮了一下警官证。我说“能不能在这解决,不要带人走了”刑警队的人说“不能”,同时往车上拉着秦中云。我说;那我录个像。手机刚掏出来,就有四五个人过来打我,还把我摁倒在地不让我动,也不知什么时候刑警队一共来了十几个人,都开的不是警车。我让高峰摄像,高峰摄了不一会,刑警队的人过去把他也摁倒在地,进行殴打,其中一个人说:“拿手拷、拷回去”。
于是我被上了背铐,被刑警队的人分别拉到他们车上带回县公安局主楼一层。到了公安局以后,他们把高峰铐在暖气管子上,他头上一直流血,在此期间,他们把我们三个的手机全部没收,并关了机。在执法仪的拍摄下,经过一系列的询问后,他们让我和高峰回家,要拘留秦中云,我们再三恳求,他们才给我们下了手铐,放我们三个回家。
早上9:00多,我妻子、大姐、二姐、大姐夫、二姐夫来到公安局刑警队报案,刑警队有一个人值班,他说:“今天是星期天,领导也不在,我管不了,要不你们明天过来或者你们到检察院问吧”。
午饭后,高峰到了我家说他头晕的不行,由于我头上疼的历害,脚上越来越肿,便和家人及高峰来到了县医院检查,县医院的大夫给我和高峰包扎伤口,拍了X光,我的右脚第3、4跖骨基底部骨折,高峰头部缝了三针。然后两人都打上点滴。下午5点多,我妻子和我两次向110报了案。晚上九点多新城派出所来了三个人,进行了形式上的询问,让第二天去所里找领导。第二天我们去时,领导说所里管辖范围有限,我们管不了,你们去局里找领导吧。
受害人呼吁社会各界关注:
1、公安人员野蛮执法,故意殴打辱骂受害人,非法用手铐并拘禁受害人,致受害人身体、精神受到严重的伤害,我们家属2次向110报警,2次到新城派出所、2次到刑警队、多次见公安局有关领导要求立案侦查。但新城派出所说,刑警队的人他们管不了;刑警队人的说,这是工作中的事,不能立案;公安局徐强局长说,孩子犯了错误,这是大人管教无方,但要有个调查过程。
请问:当天凌晨刑警队员是不是公事,如果是公事,不问青红皂白殴打老百姓使人致残、随心所欲给老百姓戴手铐,这要调查多久?调查是立了案调查,还是不立案调查?为什么老百姓要求立案调查这么难啊。到现在,我们还没搞清楚是谁了我们,谁给我们上的手铐,公安部门不应有向受害人交待吗?
如果不是公事,聚众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滥用警械,都三天了还没调查清楚吗?
2、公安部门治警不严、包庇下属、拒不立案,检察院、监察局可以不管吗?就任凭公安局一手遮天、互相包庇,任凭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吗?老百姓还有伸冤说理的地方吗?
3、公安局这种行为是不作为、还是失职,我们该向哪里伸冤,社会上的好心人给我们支个招吧。
谁能为我们这些无助的老百姓做主?我希望有关部门立案调查,为我伸张正义,到底是谁打的我?为什么打我?我到底是犯了那条法律?为什么要给我上背铐?刑警队有关人员是不是应该得到相应处罚?我们老百姓就是这样任人宰割的吗?我们的人民公安是维护治安呢?还是扰乱治安?我们的人民公安是为了保护老百姓还是祸害老百姓呢?正义何在,天理何在,我们的政府在哪里?
201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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