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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赵吉义,是寿阳原化肥厂机修车间焊铆组长,上世纪六十年代,被李玉虎、杨有槐等人以栽赃陷害判刑七年,我根据图纸精心制作的‘三合一内套’化肥设备技术被无偿侵占。从判刑至2009年我多年申诉,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室终于给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发了信字(2009)第13号信函,又已经又四年了。赵吉义的赔偿仍然没有解决,2013年6月17日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信访局给中共寿阳县委并注明‘请给予高度重视’的话,我要面见领导,领导却拒不见,这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吗?纳税人供养你们,今天连见面说话几秒钟的时间也不给,四年也等不到你们一句话。能不能办,给不给办。说话的嘴没坏吧,事故与我无关,既然我没罪,那么谁有罪,我六年的牢狱生活难道不应该给补偿吗?所以我的要求是:
① 必须追究李玉虎、杨有槐的责任;
② 根据文件给我六年牢狱生活的赔偿;
③ ‘三合一内套’的技术也一并给与赔偿;
当年批斗98多次,捆断我的胳膊两次,判罪是谁决策的 ,今天落实政策做赔偿也应该由你们决策。今天处理我的事也请你们给个明确的说法。
赵吉义
身份证 142427193607030010
电话 0354-4621892
2013-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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